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8月30日(星期三)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凤岐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7884.1393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7.2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关于转让子公司北京金环天朗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50%的股份的议案》
    (1)表决情况:
    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放弃表决权。
    同意3391.7928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万思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小永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记录;
    3、北京市万思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0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