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获悉,公司股东武汉聚鑫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
:武汉聚鑫)分别与上海大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大松)、青岛杰宏商务
有限公司(下称:青岛杰宏)、北京杰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杰女)及绍
兴县创润纺织有限公司(下称:绍兴创润)于2006年8月28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
议》,武汉聚鑫将其持有的全部公司1923.5万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4%),以人民币每股1.05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以上四家单位,其中,上海大松
82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864.675万元;青岛杰
宏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945万元;北京杰女
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05万元;绍兴创润100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05万元。
    本次股权过户完成后,青岛杰宏将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9000000股,成为公司
第六大股东;上海大松将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8235000股,成为公司第七大股东
;北京杰女及绍兴创润将分别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1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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