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8月14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06年8月30日刊登了《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结构将发生变化,现将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公司股份结构表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07,100,000 70.83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90,368,256 59.77
国有法人股 107,100,000 70.83 国有法人股 90,342,000 59.75
社会法人股 — — 社会法人股 — —
募集法人股 — — 高管股 26,256 0.02
二、流通股份合计 44,100,000 29.17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60,831,744 40.23
A股 4,408.0974 29.15 A股 60,831,744 40.23
B股 — — B股 — —
H股及其他 — — H股及其他 — —
高管股 19,026 0.02
三、股份总数 151,200,000 100 三、股份总数 151,200,000 100
    二、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要求及非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承诺,改革方案实施后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的预计时间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注1) 承诺的限售条件
天兴集团 756 5% G+12个月 注2
1,512 10% G+24个月
9,034.2 59.75% G+36个月
    注1:G 指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注2:①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②在第①条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在12 个月内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在24 个月内不超过10%。
    三、备查文件
    1、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四川伦典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4、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