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空调夏季不得低于26℃
据新华社电
新华社8月31日受权播发《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决定指出,能源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高度重视能源安全,实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将从源头杜绝能源浪费
《决定》提出,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遏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严把能耗增长源头关,从严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当前,有些地方又在酝酿发展高耗能产业,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对此必须坚决制止。
公共建筑内空调夏季不得低于26℃
《决定》规定,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有关部门要据此修订完善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有关标准,并加强监督检查。
记者从发改委了解到,上海市算过一笔账,如果夏天把空调温度调高1摄氏度,全市480万户家庭每天可减少24万千瓦左右的用电负荷。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全民参与节能。进一步增强公众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节约文化,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氛围。专家称,夏季宜把室内空调的温度设置在27至28摄氏度。
节能工作实行问责制
《决定》要求,将能耗指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考核内容,作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发改委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能耗降低目标评价考核具体实施办法。
根据《决定》,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节能工作负总责,把节能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2010年我国单位GDP能耗要比2005年降低20%左右,其中,今年的目标是下降4%左右,但今年上半年单位GDP能耗反而上升了0.8%。(三秦都市报)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