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孙汝祥8月31日北京报道秋季开学在即,为了保证贫困家庭学生,特别是受灾地区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助学贷款工作提出了四方面要求。
人民银行要求各分支机构和相关金融机构要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以人为本,把助学救灾、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作为当前改进金融服务的中心内容,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助学贷款政策。受灾地区的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助学贷款各经办金融机构,要组织力量,深入社区基层,深入灾区,及时了解掌握贫困学生助学贷款的实际需求,对提出助学贷款申请且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要及时协调解决。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根据本辖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强协调督导,切实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及时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已经完成新一轮招投标或议标的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督促中标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切实履行中标协议和贷款合同的约定,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助学贷款加快审批,及时发放。即将开展新一轮招投标或议标的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相关金融机构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任何金融机构不得违反已经签订的助学贷款合同的约定,故意拖延或擅自停办助学贷款。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对辖区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进行及时总结评估,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辖区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在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情况下,协调指导各金融机构积极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鼓励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利用自身网点优势,加强农村地区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品种和服务方式创新,不断扩大助学贷款的服务对象和受益范围。生源地助学贷款要向受灾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的基层延伸。有条件的省市,在不增加学生经济负担的情况下,可以协商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探索由保险机构对助学贷款提供保险的可行措施。
人民银行还要求加强助学贷款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帮助学生充分了解认识和正确运用助学贷款政策。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