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转让概述
    2006年8月31日,接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宜宾国资公司")通知,根据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四川省国资委")[川国资函[2005]57号]文件批复,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国资委授权宜宾国资公司与浙江浪莎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浪莎控股")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该协议,浪莎控股受让四川省国资委持有本公司的34,671,288股国家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7.11%。以上国家股股权转让事项,2006年8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函(2006)163号]文批复同意,待报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股权转让双方介绍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四川省国资委是2004年根据四川省委川委发(2004)4号文精神组建成立,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范围是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实际控制人是四川省人民政府。
    2、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浪莎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义乌市经发大道308号
    法定代表人:翁荣金
    注册资本:7000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浙字330725773147725号
    地税义字330725102004615号
    浪莎控股股东翁关荣、翁荣金、翁荣弟三兄弟,自90年代初期开始创业,截至目前已拥有多家企业,主要从事袜业、针织内衣等系列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是中国最大的袜业生产企业。其"浪莎"品牌先后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和《产品质量免检证书》。
    浪莎控股成立于2005年4月,注册资本7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
    三、股权转让及变动情况
    四川省国资委以协议方式将所持本公司34,671,288股国家股有偿转让给浪莎控股,占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57.11%。
    四川省国资委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后,不再持有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四、本公司及关联法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转让期间以及本次转让前六个月内,均未持有和买卖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流通股股份。
    五、本公司承诺将根据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就公司所了解的情况及时作出披露。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2、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川国资函[2005]57号文件;
    3、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6]163号文;
    4、浙江浪莎控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
    特此公告
    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