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志谦
我国第一个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近日正式出台。《规划》参照发达国家安全指标量化的做法,规定了GDP事故死亡率等3个总体量化指标,同时提出了我国"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十项主要任务。
安全指标量化标准更严格
由于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原因,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存在事故总量大、特大事故多、职业危害严重等突出问题。2005年,全国12.7万人死于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发生了17起。《规划》参照一些发达国家安全指标量化的做法,规定了3个总体量化指标:到2010年,亿元GDP事故死亡率要比2005年下降35%以上;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25%以上;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起数比2005年下降20%以上。
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划》是对"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有关安全生产目标和主要任务的全面落实和细化。在《规划》提出的"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十项主要任务中,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位居首位。
这些任务包括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差、事故多发、管理水平低等突出问题;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与监督管理;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严格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开展职业危害登记,加大职业危害事故查处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
此外还包括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配套法规;开展安全生产科技研发及成果推广应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培训,重点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建筑等行业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机制,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建设。
为完成这些任务,《规划》提出,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强化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投资4674亿元实施9项重点工程
《规划》提出将实施9项重点工程,带动《规划》全面实施。这9项重点工程包括:煤矿事故预防与主要灾害治理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重大危险源普查及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重点技术支撑中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设施及装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科技创新和技术示范工程,法规、标准及安全文化建设工程。
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建立企业投入为主、地方政府支持、国家引导的共同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以重点工程的实施带动《规划》全面实施。初步估算,实施这9项重点工程共需投资467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90亿元,地方政府投资930亿元,企业投资3354亿元。
考虑到现阶段我国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安监总局建议首先启动煤矿事故预防与主要灾害治理工程、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安全科技创新和技术示范工程,列入今明两年国家投资计划中。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