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伊始,湖北省教育厅向该省各高校发出通知,规定高校必须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对经济困难的学生的资助措施,并将各高校校长定为治理乱收费的第一责任人。
此外,湖北省还要求高校不得为学生强行统一配备日用生活品、学习用品、军训服装等服务性收费。
同时,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还联合发文,公布2006年该省高校收费的明确项目和标准。
本月湖北省物价局对外公布的资料显示,2006年上半年,该省查处的价格违法案件中,教育乱收费案件的数量位居第一。至今,该省有关教育乱收费的投诉数量及涉案金额,已连续6年位居“价格违法黑榜”前列。
(责任编辑:马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