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有部分省市调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京沪两地的最低工资是剔除“四金”后的净值,25个省份颁布了小时工资最低标准,多数地区建立了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在本报编辑部组织的对部分省市的调查中了解到,一些地区由于最低工资标准制定相对保守,失去了对劳动工资实际指导作用;一些地区却因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说了算,最低工资难落实;还有一些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实际保障了企业的利益、有的企业“暗扣”了劳动者的最低工资等等。 希望我们组织的此次报道,可以对各地今后制定和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提供借鉴。
广东:最低工资标准保障了谁?
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是近年来政府保障工人基本权益的重要措施。但在执行过程中,它究竟给了工人多大的实惠?
北京:“最低工资”变职业“最低薪酬”
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的就业环境导致部分单位以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基础确定职业最低薪酬。“最低工资”变职业“最低薪酬”,职业的社会价值变得模糊。
武汉:最低工资标准调了三次仍偏低
与经济发展水平、生活费用水平相近的南京、长沙等几个城市比较,武汉市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较低。尽管标准低,最低工资制度在局部地方还是出现了执行争议。
上海:最低工资遭遇“柔性折扣”
京沪两地的最低工资是剔除了“四金”的净值。然而,一些弱势群体每月拿着并不丰裕的最低工资,还常常遭到暗中打折。
重庆:最低工资标准“低设”如“虚设”
由于我国一些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制定相对保守,与当地市场工资价格差距明显。最低工资标准“低设”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力市场的正常运转。
辽宁:就业压力大 最低工资落实难
最低工资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提高收入确实起到一定保障作用,但在巨大的就业压力面前,落实这一制度还要有相关配套措施,才能实现鱼和熊掌兼得。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