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有媒体刊登“5公司股权不达标的,不会马上停牌”的文章,称“上电股份是5家股权不达标的公司之一”,“上电股份的大股东持股比例高达90.2%”。
    公司声明上述信息属于不实信息。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上市公司股权分布问题的通知》,规定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权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低于10%。
    目前公司总股本为51796万股;第一大股东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3.75%股权,社会公众持有的比例已超过10%,因此公司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公司。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公司发布的信息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