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收盘后,一则由深交所发布的“补充通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至在该所挂牌交易的各家上市公司。这则“有关上市公司股权分布问题的补充通知”,对于身处舆论风暴眼的G深能源(000027)来说,可谓一场及时雨。
按照补充通知的相关内容,即使G深能源认沽权证深能JTP1(038005)到期全部行权,这家上市公司也将获得为期12个月的退市豁免期,从而避免被迫退市的尴尬。
海通证券金融衍生品高级分析师杨海成认为:“豁免条款其实是部分国家已经采用过的模式,只是国内在此之前没有给予明确。”
深能源自救风波
在此前G深能源的股改方案中,公司采取了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每10股送1.35股、派2.6元及免费派9份百慕大式认沽权证的对价方案,其行权日为10月20日至26日。7月6日除息后,深能JTP1认沽权证行权价格由7.12元调整为6.692元。
受大盘回调影响,G深能源股价自8月份开始一直在权证行权价附近波动,如果大盘继续回调,随时可能存在权证到期全部行权的风险。
由于G深能源认沽权证发行数量较大,如果其权证全部到期行权,大股东将被迫回购90%的流通股。为此,大股东不仅将付出巨额回购资金,同时,大股东最终持有的股份将超过90%,按照现行法规,G深能源将被迫退市。
8月8日,G深能源及其认沽权证宣布停牌,而在此之前的一个交易日,深能源股价报收6.75元,仍然存在权证到期行权的风险。
G深能源此次停牌,被市场人士普遍认为是一次自救行为。
从8月8日到8月25日公布整体上市方案并恢复交易的这段期间,有关G深能源违规停牌操纵股价的舆论在各大媒体和网站论坛广受关注。
及至整体上市方案出台之后,仍有舆论认为,G深能源整体上市方案存在依靠重组信息支撑股价,以此规避权证到期行权的嫌疑。
豁免条款有备而来
而8月30日的一纸通知显然是有备而来。
按照深交所发布的“补充通知”,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低于10%。”
由于G深能源股本总额为12亿多元,其适用“公众持股比例低于10%”时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条款。
但根据“补充通知”的规定,连续20个交易日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但为达到上市条件,被暂停交易的公司可以在12个月内提出改正计划并报交易所同意后恢复上市交易,同时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由此,即使G深能源认沽权证到期全部行权仍有12个月的宽限期,保住其上市地位,利用这段时间,公司就可以找到确保上市地位的补救措施。
对此,深交所有关人士表示,“补充通知”的发布与G深能源权证即将到期无关,只是为了对投资者正确认识上市公司的上市条件,进行必要的提示和补充通知。
但市场人士仍然认为,深交所选择在此时披露“补充通知”,多多少少是针对G深能源未来上市地位的悬念而来。
凸显认沽权证制度缺陷
“即使没有深交所的补充通知,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也会有很多办法可以避免行权。”国信证券金融衍生品首席研究员葛新元认为,除了发布利好支撑股价、大股东增持拉抬股价之外,还可以采取委托其他机构购买一定数量的权证,到期不行权就可以轻松避过退市风险。
葛认为,尽管这种方式和目前政策规定“发行人不得购买自身所发行的证券”冲突,但由于大股东并不需要购买太多的权证,所以操作起来难度不高。
实际上,由于随股改而生的认沽权证本身存在很多制度缺陷,多数券商人士认为,因权证到期导致上市公司被迫退市的风险很小。
“股改权证本身就是先天不足,即使不进行重组,最后还是难免废纸一张。”杨海成认为,由于G深能源认沽权证发行覆盖面大,达到流通股数量的90%,同时由于持有权证的投资者大多数并不持有正股,所以要实现到期行权,必然要大量购买正股。
“90%的流通股要在短时间内全部换手,必然会导致正股价格大幅上扬。”杨海成据此认为,“不管是重组注资还是大股东增持正股,大股东总要付出一定成本,这对上市公司是好事情。”
“从国外经验来看,虽然各国不尽相同,但一方面对权证发行比例会有限制,另一方面,到期行权时可以以现金方式结算,即不对正股的股东持有量产生影响,而是补给相应的价差。”葛新元说,“深交所补充通知出来之前,我们就预料到管理层会采取类似‘现金结算’的补救措施。”
但由于部分股改权证在发行时没有关于“现金结算”的条款,管理层如果为了避免上市公司退市而重新推出相应的条款,则是一种“以错补错”的选择。 (责任编辑:陈晓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