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召开的全国土地调控工作座谈会传来重要消息:国家将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坚决遏制各种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到实处。结合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国家及有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措施,不难看出,加大土地调控力度,进一步收紧土地“闸门”,犹如箭在弦上,势在必行。
土地,是我国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早在2003年下半年,针对宏观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不稳定、不健康因素,国务院就部署了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2004年又专门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今年以来,针对土地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国土资源部门又出台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措施:对地方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公然违法占地的,加大查处力度;对有案不查的,追究一把手责任;同时,与监察部门联合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并向社会公布。
近期,国务院就土地管理问题更是频频出手:7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并向地方派驻国家土地督察局;7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必须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土地调控;8月13日,全国土地调控工作座谈会在昆明召开,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对进一步加强土地调控工作进行了部署。
可以说,加大土地调控力度,进一步收紧土地“闸门”,既是解决当前土地管理失控状况的客观需要,也是实现宏观经济平稳运行的迫切要求。
尽管经过长达3年的治理整顿,但从目前情况看,违法违规用地现象仍然大量存在,土地“闸门”并没能真正把住。国土资源部去年对16个城市进行卫星遥感监测发现,违法用地宗数占新增建设用地总数的近60%,面积占近50%,个别地方甚至高达90%。从今年初步摸底情况看,这一势头还在上升。
有些地方利用“以租代征”“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等方式,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有些地方不按程序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规调整和占用基本农田;有些地方以农村建设为名,将腾出的土地置换为城市建设用地;有些地方政府利用农民宅基地,与开发商联合进行房地产开发;有些地方政府违规分拆批地、越权批地,默许或支持违法用地,甚至成为违规用地的主体。
土地管理一旦失控,继而来之的则是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过度扩张,用地结构不够合理,土地利用粗放,国家的宏观调控措施无法得到真正落实。
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居高不下,前7个月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高达30%以上,已成为各种经济矛盾和问题的焦点。如果不能及时把住土地这个“闸门”,势必造成固定资产投资继续高速增长,一些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继续上马,从而危害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
历史经验表明,严格土地供应,控制建设项目“落地”,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预计,国家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收紧土地“闸门”:
一是严格土地执法,加强查处力度,完善政策措施,以解决当前十分突出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这是治标之策;
二是对土地收益分配机制进行调整,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以遏制地方政府盲目扩大征地规模的冲动,这是治本之策;
三是通过提高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盘活闲置土地,以促进节约和集约用地;
四是强化地方政府土地管理责任,由省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
加大土地调控力度,进一步收紧土地“闸门”,从当前看,可以防止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增长速度过快,避免经济增长水平大起大落;从长远看,能够形成一种“倒逼”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总之,其对宏观经济的影响不容小视。 (责任编辑:田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