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箭在弦上
正当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反洗钱法(草案)》进行二次审议之际,央行向社会发布了《中国反洗钱报告2005》;在这份报告中,央行透露了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保险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三部反洗钱部门新规的最新动态,“预计将于2006年下半年颁布实施”的时间安排表明,继今年4月12日央行就银行业、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等金融机构反洗钱三大规定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之后,这三部“新规”即将在不久之后步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洗钱犯罪是目前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金融机构是不法分子从事洗钱活动的主要通道。各国一般都将反洗钱工作的重点侧重于金融机构,通过立法的方式确定金融机构反洗钱的职责和义务,以有效防止犯罪分子利用金融机构洗钱。
2002年下半年,中国正式拉开反洗钱大战帷幕。2003年伊始,央行连续颁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同年9月,央行反洗钱局正式成立;2004年4月,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组建,负责反洗钱情报的接收和分析工作;2005年初,我国正式成为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观察员。
经过四年多的反洗钱大战,一批批涉嫌洗钱犯罪的线索和案件不断浮出水面,我国反洗钱初战告捷。但几年下来,我国反洗钱的重点还仅仅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只是在银行业基本建立了反洗钱系统机制。据《中国反洗钱报告2005》统计,从2005年2月开始,大额资金交易报告的联网报送工作开始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推开。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通过对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及其他来源信息进行分析和甄别,共移交可疑交易线索533份,涉及人民币793.51亿元,外币折合美元达8.32亿元,涉及交易6万余笔,账户3906个。
随着银行业反洗钱系统效力的发挥,利用银行金融机构洗钱的成本大大提升,不法分子于是又将目光转向了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据业内人士介绍,我国目前已发现不少非银行类的金融机构从事洗钱等不法行为,如,在证券业利用投资账户、在期货业利用对冲交易、在保险业通过频繁投保、退保、变换险种等手法来从事洗钱活动等。
在不法分子眼中,一些证券公司营业部提供的“一站式”服务:假身份证、开个假账户、销毁交易记录等,使他们从事洗钱活动变得十分快捷便利。可以说,利用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洗钱活动已呈愈演愈烈之势。为此,有专家指出,如果不在这些领域建立规范的客户调查制度和交易报告制度,实施严格的监管要求,就可能成为犯罪分子洗钱的通道。
为此,今年4月12日,央行就银行业、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等金融机构反洗钱三大规定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这三大规定是在对2003年出台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形成的,与《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仅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同,新的反洗钱部门规章将覆盖中国境内所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等。
据央行有关负责人透露,三大新规实施后,证券及保险公司将有义务报告可疑交易,并且以后非金融行业如房地产、彩票、珠宝贵金属经营交易,以及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也将有义务报告可疑交易。
如今,随着三大新规实施日期的临近,我国反洗钱大战的战场即将拓展到非银行金融机构,但与此同时,也有市场人士担心,即将拉开的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大网,会不会吓走一些见不得阳光的资金?而这些资金的“离市”,又会不会对证券期货市场的资金面和投资信心带来一定的影响和冲击?这些疑问仍是反洗钱大战面临的种种未知数。
但可以预见的是,三大新规的实施,必将会提高反洗钱监控的覆盖面,在制度和机制上对不法分子利用金融机构从事洗钱犯罪的通道进行层层围堵,从而为这场艰巨而持久的反洗钱大战筑起一道坚固的“防线”。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