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出于慎重,或许是出于其他考虑,备受瞩目的北京细则迟迟未能公示,反倒是媒体和业界的各种揣测和所谓内部消息不绝于耳。令人奇怪的是,舆论并未透露出北京会像深圳那样从严贯彻执行国家有关70%、90平方米的规定,而是表现出种种特例。 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最近公布的统计数字却表明,在同比和环比两项重要指数中,北京皆持续处于上涨幅度较大的城市前列,严峻形势不言而喻。
同比环比皆出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对全国70个大中城市的调研报告中指出,2006年7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7%,涨幅比上月低0.1个百分点;环比上涨 O.5%,涨幅比上月低0.2个百分点。在与去年同月相比涨幅较大的城市中,北京列第二位,涨幅为11.1%,在与上月相比涨幅超过1%的14个城市中,北京列第四位,涨幅为1.4%。二手房方面,北京与去年同月相比,涨幅也达到了10.5%,与上月相比涨幅达到1.2%。
这就是说,在全国多数城市房价长势开始趋缓的情况下,北京的房价仍然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而且稍微回忆一下就不难想起,北京被列入涨幅较大的城市行列,并不是第一次,几乎在各次全国大中城市的房价排队中皆属第一梯队。2005年北京房价上涨幅度同比超过20%。对此,经济学家们早已给出多种解释,或强调刚性需求,或指出奥运经济的影响。但并没有人表示,北京的楼市不可治。
北京细则多"传言"
建设部将调控的权力下放,各地细则俨然成为今后市场走向的“晴雨表”。北京细则迟迟未能露面,带给各方诸多猜测。此前早有消息称,北京的细则会尽可能照顾多方利益,考虑经济发展需要,对不同项目区别对待。近日又传言,北京细则将在哪些项目进入“两个70%”范围的问题上,按照土地出让方式不同进行区分,即对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建设用地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实行按照项目概念进行调控的原则。业内认为,这意味着,在规定日期前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有可能不受70%的严格控制,将范围一下子缩小。
传言还说,对于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建设用地项目,以及虽是协议出让但没有违约行为的,细则可能会“鼓励”企业遵循“两个70%”政策。只有对有违约行为的,才要加强监管,强制按照项目概念落实“国十五条”精神。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所谓违约行为可能包括土地出让金没有付清或未按时缴纳,突破项目规划多建面积等,但若传言中的细则不能写清楚,执行过程中也难免“手软”。况且,若单个项目上难以保证70%的比例,则如何满足城市开发建设总面积70%以上为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的总体要求,这将是另一个令人头疼的难题。
中国企业海外发展中心研究员赵静表示,“国六条”充分认识到中国房地产结构失衡的痼疾,实现了从治标到治本的深化,并且更为严格,具有实际操作性。中央政府要求各地政府要通过实际行动来改善住房供应结构,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执政能力和市场智慧的考验。
经济学博士孙飞指出,“国六条”九部委意见中有关户型结构“三七开”比例的安排,既考虑普通老百姓实际购买力,也兼顾比较富裕的人的需求,从当前的房地产市场来看,是科学的、有效的,应得到严格落实。否则,真要等到房地产过热乃至泡沫破裂,出现雪崩式的价格下跌,导致灾难性的后果的话,这里面是没有赢家的。
政策执行应坚持原则
能对政策做如此揣测,与舆论脱不了干系。一些人为开发商说话,表示“一刀切”对开发商来说不公平,特别是一些项目的后续供应无法满足市场要求。再有就是开发商此前高价拿的地,并不知将有此政策,如果严格贯彻70%、90平方米的规定,将给他们带来巨大损失。专家认为,深圳也是“一刀切”,至于公平与否、是否能预知政策,应该是开发商在经营企业时早该考虑的市场与政策风险,而非应由政府为企业“买单”。从另一角度看,“一刀切”也未尝不是一种公平,所有企业同时、同地、同等面对,区别只在于企业发展策略和先前行为。
孙飞指出,国家调控房地产的政策并非要一棍子打死房地产,而是想让其长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日前下发的紧急通知里,也再次强调了要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指出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土地等规定要求的项目,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不予核准;对违规建设项目,要及时予以纠正。
“对于北京这样房价基数已经很高的城市仍保持10%以上的房价高速增长,有关部门的调控之路尚任重道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指出,如果拟定中的细则真如传言所说,以逐利为本色的企业们有可能暂缓拿地,短期内供应减少,房价再涨也未可知。(杨侠)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