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府大路支行诉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有关内容详见2005年12月7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公司于2006年8月31日收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辽民三初字第6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府大路支行已于2006年8月28日正式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准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府大路支行撤回起诉。
    
    二○○六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