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以下简称"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6年9月25日召开的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征集函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负有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仅对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议案征集流通股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征集函。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函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征集函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上发布,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所发布的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已签署本征集函,本征集函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发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UHAN DOUBLE CO.,LTD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ST道博
    股票代码: 600136
    法定代表人: 陈海淳
    首次注册时间: 1992年10月30日
    变更注册时间: 2003年12月3日
    注册资本: 10444.4万元
    注册地址: 武汉市汉南区纱帽镇汉南大道367号
    办公地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凤大道特二号C栋二楼
    邮政编码: 430205
    电话: 027-81732221
    传真: 027-81732230
    互联网网址: http//www.china-double.com
    电子信箱: double@public.wh.hb.cn
    经营范围: 羊绒制品、能源、原材料、冶金电子、纺织、机械、化工及环境工程的研究、开发、销售;其他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租赁业、国内商业;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二)征集事项
    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三)本报告签署日期
    2006年9月1日。
    三、相关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2006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决定将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批准。为此,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9月4日公告发布召开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本次征集投票委托仅对2006年9月25日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有效。
    相关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请详见刊登于2006年9月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四、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均出席了公司于2006年8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本次征集投票权涉及的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五、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道博股份截止2006年9月1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06年9月15日9:00时- 2006年9月25日14:00时。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通过在指定的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等方式公开进行。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2006年9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征集函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征集人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1)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1)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需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征集人。
    同时,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该等文件应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时间截止(2006年9月25日14:00)之前送达,逾期则作无效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该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也视为无效。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征集人的指定地址如下:
    地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凤大道特二号C栋二楼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 430205
    联系电话: 027-81732221 027-81732223 027-81732225
    指定传真: 027-81732230
    联系人: 廖可亚、周家敏
    第三步:由征集人确认有效表决票
    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要求;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五)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况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并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九月四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申明:本人是在对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至之前,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不包括网络投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至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06年9月25日召开的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人地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