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经济适用房“能卖也能租”
江苏省最近公布的全省建设事业的“十一五”规划规定:对经济适用住房将采取“租售并举”模式,能卖也能租。
“十一五”期间,江苏各地政府将安排专项计划资金用于建设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但无经济能力购买的家庭承租。 对达到规定的限制年限而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住房则可以回购,用以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
此外,江苏还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部分产权由城镇低收入家庭购买,其余产权作为直管公房可用于租赁。
哈尔滨:
将停止审批大套型住房
针对大多数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需求集中在中小套型和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的情况,哈尔滨市近日出台政策停止审批别墅及大套型住房建设,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房价过快增长。
2005年哈尔滨市住宅建设规模为806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住宅尚未占到施工面积的30%,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商品住宅所占比例更小。2005年哈尔滨市空置商品住宅达到200多万平方米,而一些需要购买中小户型的市民却无房源可选择。哈尔滨市日前出台新政策规定: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项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必须达到开发建设面积的70%以上。
(以上均为新华社供稿)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