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宝能源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9月4日召开,通过了如下议案
:
    (一)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梅县
荷树园电厂二期工程-2×300MW循环流化床资源综合利用机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梅县荷树园电厂二期工程-2×300MW循环流化床资源
综合利用机组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
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
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条件
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方案的议案
;
    (七)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
    (八)通过关于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考核办法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十)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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