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公司将于近期刊登《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9月4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8月31日—2006年9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8月31日—9月4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8月31日9:30—9月4日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管同科董事长
    (五)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会议并表决的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65 人, 代表股份174,793,445 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9.35%。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A股非流通股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162,360,000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3%。
    3、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A股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1,264人,代表股份12,433,445股,占公司A股流通股股份的37.38%,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35%。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A股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8人,代表股份135,450股;
    (2)董事会通过征集投票权方式接受24位A股流通股股东委托投票,代表股份911,042股;
    (3)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流通股股东1,232人,代表股份11,386,953股。
    4、其他出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提案审议内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全文详见公司2006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五、会议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赞成 赞成比例 反对 反对比例 弃权 弃权比例
全体A股股东 174,793,445 171,682,598 98.22% 3,039,747 1.74% 71,100 0.04%
流通A股股东 12,433,445 9,322,598 74.98% 3,039,747 24.45% 71,100 0.57%
非流通A股股东 162,360,000 162,360,000 100% 0 0 0 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A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表决方式 表决情况
1 南菊香 1,224,287 网络投票 赞成
2 方程同 414,514 网络投票 赞成
3 李军 250,200 网络投票 赞成
4 吕秋云 242,900 委托董事会投票 赞成
5 潘百明 225,000 网络投票 反对
6 刘惠驹 190,000 网络投票 赞成
7 张宇 172,300 网络投票 赞成
8 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162,300 网络投票 赞成
9 姚明国 153,900 网络投票 赞成
10 钱月出宇 148,800 网络投票 赞成
    六、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刘震国律师、周文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关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九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