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十二号》的规定,以及本公司于2006年8月8日、15日、22日、29日刊登的“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进程情况的公告”,现将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程情况进一步公告如下: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7月28日获公司A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公告刊载于2006年7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本公司收到的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转发的《商务部关于同意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转股的批复》,商务部已于2006年8月25日同意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