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2006年3月23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确定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与解决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相结合,予以一揽子解决。 将采取以股抵债、债务重组等方式彻底解决大股东占用问题。
    其后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安排实施股改工作,与非流通股股东沟通股改方案,聘请保荐人,于2006年6月20日制作完成相关材料报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政府审批,7月13日获自治区政府批复,自治区国资委于7月28日向国务院国资委上报了正式方案。由于以股抵债方案所涉及的部分国家股尚在质押冻结期,此前公司已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并分别于6月20日和8月2日书面协商请求变更质押担保方式,债权人提出须经其上级部门审核同意后,方能解除质押冻结的股份。目前,公司已向债权人提供了新的抵押担保手续以便审核,待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国务院国资委即下达正式的审批文件,获国务院国资委正式批复后,公司的股改将进入程序。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夏圣雪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九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