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精彩观点:据报载,每天收取养路费1%的滞纳金,连征收人员都认为“确实有些高了”。那么,如此蛮横无理的一部行政规章,是否也该修改一下呢?
扬子晚报在8月29日报道,一大学教授对养路费每天1%的滞纳金提出质疑,同时质问:迟交一天都要缴纳滞纳金,那预交为啥不奖励?
谁都有丢三落四的时候。 当大家只知道抱怨滞纳金蛮不讲理的时候,大学教授挺身“发难”,真有一种震聋发聩的感觉。
私家车养路费每月120元,即平均每天4元钱。而如果每逾期一天,要缴纳1.20元滞纳金,只要逾期4天就超过养路费了。看看,养路费的滞纳金收缴起来真够狠的!
养路费及其滞纳金的相关规定之厉害,我也曾经领教过。我有过一辆摩托车,每年养路费交170元。有一次延误3个月零几天才交费,结果被迫交了43元滞纳金。今年3月,我到养路费征收所办理摩托车报废手续,原本以为会退还剩余3个季度的养路费,却被告知摩托车养路费一收一年,收了就不退。看看,养路费只收不退更够狠的!
滞纳金高得离谱,令人不免要究其原因。征收养路费并收取滞纳金,是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措施。而大家都知道,我国的行政管理措施,尤其是涉及征费、罚款的管理措施,在其背后往往或多或少隐藏着管理机构的部门利益。媒体曾多次报道,政府相关部门为了争夺检查、检疫、处罚等管理权力,相互争吵甚至在街头大打出手。其中玄机就在于,这种管理在表面上可冠冕堂皇地称之为“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质上却是一块心照不宣的“唐僧肉”。
养路费滞纳金的标准是由《江苏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在1993年作出规定的。从其名称即可知晓,这是一部地方制定的行政规章。记得不少地方政府曾对以往的行政规章进行过清理,废除了其中已经过时的不合理的规章。
据报载,每天收取养路费1%的滞纳金,连征收人员都认为“确实有些高了”。那么,如此蛮横无理的一部行政规章,是否也该修改一下呢? 建康路346号 黄芝清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