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中国欧盟商会发布了第七版《欧盟企业在中国建议书》(以下简称《建议书》),欧盟商会银行与证券工作组在《建议书》中提出,建议取消人民币业务执照的等待期。
欧盟商会银行与证券工作组代表了大约30家在华欧洲金融机构,主要集中在商业银行领域。 该工作组表示,在向外资银行分行颁发外汇业务执照后,该分行需要从业3年(其中两年应盈利)才能申请人民币业务执照。此外,由于各地区实施办法之间存在差异且缺乏透明度,因此执照发放过程不够明朗。
欧盟商会银行与证券工作组表示,中国有关部门去年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条例和法规,旨在向国外竞争者开放银行业市场,按照中国加入WTO时所作出的承诺,自2005年12月5日起,又有7座城市对外资银行开放了人民币业务,包括汕头、宁波、哈尔滨、重庆、银川、兰州和南宁,其中后5座城市更是比预定时间提早完成了开放。
欧盟商会主席杨森向媒体介绍了新版《建议书》和其主要内容。杨森肯定“中国提前或按期履行了大部分的入世承诺”,同时指出“欧盟公司仍然遇到一定阻力”,“透明度”和“知识产权”仍是欧洲公司在中国经商最为忧虑的问题。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