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今年年内将就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两个互联网新条约(版权条约、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这是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昨天在“2006国际版权论坛”上告诉《第一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日报》的。 阎晓宏说,这两个新条约主要是在信息网络的条件下制订的,目前加入两个条约的相关论证工作已经完成,相关报告在年内的某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就可以提请审议了。为了适应这两个条约,国务院已经出台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并于7月1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中国1980年就已加入WIPO,至1999 年1 月,共加入了该组织管辖的12个条约。1996年12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了两个被称为“因特网条约”的国际条约,即《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这两个最新的条约针对经济发展新形势设立了信息网络传播权。我国尚没有加入这两个条约。但新修改的著作权法已经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标志我国著作权法进入网络时代。
事实上,“目前我国尚未普遍认同版权产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版权产业规模相对还比较小。”阎晓宏认为。
据国家版权局的最新资料,我国版权产业的产值由1998年的1433.2亿元,上升为2004年的3544亿元。
“按照文化产业的发展,2005年的增长水平应该更高。”阎晓宏告诉记者,到2010年,仅软件产业产值就要达到1万多亿元。
阎晓宏特别强调,中国加入WTO必将深远影响版权产业未来的发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中国作为WTO的成员,在知识产权一体化、国际化的潮流中,必须遵守《知识产权协议》。中国企业需要认清形势,适应和参与在国际规则之下与国外企业展开竞争。
商业软件联盟(BSA)副总裁兼亚太区总监哈尔蒂(JeffreyHardee)表示,近年来,中国在版权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颁布了一系列的规定,包括要求各级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等,这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榜样作用。
另外,就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阎晓宏还透露,《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目前进展很顺利,各个单位都已经基本上完成了各自的工作,进入了论证阶段。发改委还正在牵头出台一个关于扶持软件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