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清欠办”)日前公布,因拒不缴纳及滞后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58家建筑企业被暂停在宁承接工程。
记者在公布的名单上看到,上海绿地建设、杭州建工集团、中铁十八局、广东四建等企业名列其中。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则因已经补缴而将于近期恢复投标资格。
清欠办有关人士昨日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这是《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暂行)》5月1日实施以后首次对外公布“禁入”名单。
上述管理办法规定,从5月1日起,在南京施工的企业必须按施工企业资质级别每年交付1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应对可能发生的讨薪事件。
清欠办有关人士表示,该措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一定阻力,原因是一些企业认为此举增加了企业负担。该人士表示,按照规定,施工企业未发生民工工资拖欠行为的,可每年退还保障金总额的20%,最低限度可只保留总额的30%,给企业增加的负担有限。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