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票因有重大事项未披露,自2006年8月22日起开始停牌,经咨询公司控股股东后,公司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与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就借壳本公司上市事宜进行磋商。 能否成功借壳,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
    二、本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申请继续停牌,直至国金证券借壳上市事宜明确并发布相关公告之日起复牌。
    四、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九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