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1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6年9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06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给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提供担保的部分银行贷款已到期,子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需要增加流动资金,为保证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周转,支持下属企业的快速稳步发展,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的下列银行贷款业务提供担保:其中为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沈阳分行办理的一年期1000万元综合授信以及在兴业银行办理的两年期1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为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办理的两年期5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为特变电工山东鲁能泰山电缆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办理的一年期14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为特变电工(德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办理的一年期3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9951.9万元人民币、94.5846万美元,占公司2006年6月30日净资产值的35.54%;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55280万元,占公司2006年6月30日净资产值的32.36%;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总额为4671.9万元人民币、94.5846万美元,占公司2006年6月30日净资产值的3.18%。增加对上述四个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71851.9万元人民币、94.5846万美元,占公司2006年6月30日净资产值的42.50%。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