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诉舟山市定海区小沙农村信用合作社、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委托合同纠纷案,爱建证券不服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现爱建证券已于2006年8月30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浙民二终字第1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该案件案由、诉讼请求、基本情况、一审判决等内容,详见本公司2006年8月25日临时公告(临2006-024)(该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除上述诉讼事项及前期披露过的诉讼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