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及电话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06年9月5日上午11时在广东省茂名市双山三路99号茂名国际大酒店12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际出席六名,袁素杰独立董事因公出差全权委托顾乃康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会议由邵建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律师及部分嘉宾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以下内容和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邵建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接受邵建明先生提名,聘任邵建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接受邵建明董事长提名,聘任潘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江宝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3)。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1,独立董事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
    1、相关人员简历
    2、《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3、《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名单》
     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九月五日
    附件1:
    邵建明,男,1963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观绿时装公司副经理,海印电器总汇经理,广州市东山区海印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海印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自1996年起至今任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自2003年9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主要社会职务有广东省第十届人大代表、广州市第十届政协常委、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二届政协副主席、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等。
    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邵建明先生、邵建佳先生、邵建聪先生,三人之间的关系为兄弟,邵建明先生为实际控制人之一,未持有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邵建聪,男,1968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1992年毕业于北京广播学院;1992年至1998年在广州电视台工作;1998年至2000年在加拿大DALHOUSIE UNIVERSITY 留学;1999年起至今任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2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3年9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的主要社会职务有广东省茂名市政协委员、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副理事长、茂名市青年联合会副主席、广东省茂名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常务副会长等。
    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邵建明先生、邵建佳先生、邵建聪先生,三人之间的关系为兄弟,邵建聪先生为实际控制人之一,未持有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潘尉,男,1977年出生,1999年毕业于广州大学,秘书与公共关系专业。1999年至2003年8月任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秘书,2003年9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潘尉先生未持有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江宝莹,女, 1983年出生,大专学历, 2005年毕业于茂名学院经济管理系,会计学专业,2005年7月加入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宝莹女士未持有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
    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9月5日召开,聘任了公司的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
    经审阅邵建聪先生、潘尉先生的个人履历,均未发现其有《公司法》147条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其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内,或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未满两年之现象。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2、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及聘任程序合法。
    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及聘任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经了解,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顾乃康、杨岚、袁素杰
    二○○六年九月五日
    附件3:
    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名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邵建明
    委员:邵建明、邵建聪、顾乃康、孙绍德、陈文胜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
    组长:邵建聪
    成员:潘尉、陈英贤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顾乃康
    委员:顾乃康、邵建明、邵建聪、杨岚、袁素杰
    下设工作组:
    组长:邵建聪
    成员:潘尉、张秀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岚
    委员:杨岚、袁素杰、邵建明
    下设办公室:
    主任:任新林
    成员:刘陆林、刘付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