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2006年9月4日出具的《关于山东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证监公司字[2006]189号)。 中国证监会同意本公司按照《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规定的程序实施重组。现将《山东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盈利预测报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请仔细阅读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山东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