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福林强调了综合治理的两个重要时间节点: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今年年底要基本完成综合治理的主要任务,明年8月要全面实现综合治理目标
只剩53天!10月底是证监会要求违规证券公司完成整改的最后期限。对于那些整改工作迟迟没有实质性进展的证券公司,证监会准备提前采取处置措施。
在日前召开的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座谈会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强调了综合治理的两个重要时间节点: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今年年底要基本完成综合治理的主要任务,明年8月要全面实现综合治理目标。
尚福林重点布置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紧后期整改、重组工作,推动行业全面达标,今年10月底前,凡存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缺口、挪用客户债券、违规理财(相关:证券 财经)以及股东和关联方占用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公司必须完成整改;正在重组的公司要基本完成重组工作;所有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必须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对完成整改难度大、重组方案不明确、风险控制指标难以达标的公司,要加大监管、督导力度,对迟迟没有实质性进展的公司,可提前采取处置措施。对整改、重组中发生新违规行为的,要迅速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立即采取处置措施。
二是加快风险处置工作进度,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加快账户清理工作进度,配合地方政府抓紧做好个人债权甄别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时收购个人债权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尽快完成证券类资产市场化转让、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等工作;争取尽早完成行政清理工作,平稳地将被处置公司依法移入司法破产程序。
三是全面落实基础性制度。今年12月底前完成老国债回购的清理工作,实现基本信息公示。要求具备条件的公司立即启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明年8月底前,全行业全部实施第三方存管,并全面公开披露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四是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支持证券公司做优做强。支持合规证券公司通过上市融资、定向增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途径充实资本。继续支持证券公司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前提下,进行产品、服务创新和业务拓展。同时,要认真做好配套监管法规的制定工作。
尚福林要求,要采取积极务实的措施,推动综合治理向新的常规监管过渡,在前一阶段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努力实现监管重心从化解老风险向防范新风险转变,监管任务从清理整顿为主向规范与发展并举转变,监管方式从事后查处为主向事前防范为主转变,监管手段从经验判断、定性分析向指标管理、定量监控转变,监管机制从行政监管为主向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公司自我约束有机结合转变,日常监管职能从证监会机关直接承担向证监会机关指导、辖区负责、分工协作转变,行业整合和业务创新从行政措施为主向市场化方式转变,业务范围和规模从静态式资格管理向动态式与风险资本全面挂钩转变,市场退出从集中、强制处置为主向优胜劣汰的常规机制转变,不断加强和改进证券公司监管工作。
尚福林表示,经过两年多的艰苦努力,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阶段性目标。
一是基本摸清了证券公司风险底数,证券公司财务状况基本得到真实反映,为监管措施的有效实施打下了基础。
二是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资产、违规委托理财等各项历史遗留风险大幅下降,与综合治理开展之前的2004年初相比,主要风险指标平均下降90%。
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稳妥处置了南方、闽发、大鹏、德恒等29家高风险和严重违规的证券公司,依法追究了一批责任人的行政和刑事责任,初步建立了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的长效机制。
四是改革客户资金存管、国债回购、资产管理、自营等基本业务制度,建立证券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和基本信息公示制度,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和预警制度,初步建立业务种类、业务规模与净资本水平动态挂钩的监管新机制,基础性制度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五是积极推动证券公司创新发展,行业格局开始优化,一批创新试点或规范类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优势显现。
上半年全行业营业收入231亿元,实现利润123亿元,盈利公司93家。全行业财务状况恢复到历史较好水平,连续4年亏损的局面将在今年得以扭转。
(陆媛) (责任编辑:陈晓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