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填报工作疏忽,在编制2004年度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时出 现错误,现就该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该项目2004年度金额为186,401,819元,正确金额应为35,048,021元,在该项 目上列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正确金额应为607,294,181元,上述 两项目同时减增金额为151,353,7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