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力推商品房预售上网,以阳光化手段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的监管。
    8月24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市工商局、重庆银监局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责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今年10月8日起,重庆主城新批准预售房地产项目将全部推行商品房交易网上签约。 同时,商品房预售资金的运用、房地产广告的发布、房地产经纪等内容也是此次重庆加强监管的重点。
    此次力推网上预售之举,距离重庆市国土局出台“国六条”细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被业内人士视为重庆市对房地产市场监管的补充和延续。
    网上签约10月实行
    《通知》要求,从今年10月8日起,重庆市主城新批准预售的房地产项目将全面推行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对未按期实现网上签约的开发企业,主管部门将不再受理其商品房登记和预售许可审批。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市场处文星介绍,目前,居民在购房时,购销双方基本是先签订纸质合同,打印房产交易联机备案单,然后送交房产交易所备案。而此次实行的网上签约则是让房产购销双方通过互联网,在网上完成合同签订后,网络自动将合同信息传递到房产交易所备案,双方再将已经签订完毕的合同打印出来,签上名字即完成交易。
    文星表示,“目前,重庆市主城区每个区都有2~3个项目在试验网上签约,其最大的好处在于,合同信息第一时间在房产交易所备案,避免开发商、售房个人‘一房多卖’,给购房的居民造成损失,欺骗购房者。”
    据记者了解,从去年上半年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便开始在主城各区安排了一至两个楼盘,作为网上签约试点。
    目前,除重庆市主城的商品房预售要求10月起实行网上签约外,渝西地区、三峡库区也将加快推行商品房联机备案,涪陵、黔江、万州、江津、永川、长寿、璧山、南川、合川等地,也将在今年底前实现预售房网上联机备案,同时,要求其他地区必须制定推行该系统的使用计划。
    明确开发商责任
    相对于“信息不对称”的购房者来说,购房风险无疑会大大减少。
    通过网上公示了解到开发企业及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通知》的出台则进一步降低了购房风险。文星认为,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实施后,不但可以保护购房人的权益,对开发商来说也明确了责任和权利。
    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监管,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其健康、持续发展。文星介绍,商品房预售资金的运用、房地产广告的发布、房地产经纪等内容也是此次重庆加强监管的重点。
    文星表示,今后,对开发企业将商业用房的大厅式商场、农贸市场以分割拆零、售后包租、返租、返本销售等以商品房销售名义进行集资的,除政府将禁止外,投资者对此也应当谨慎。
    同时,《通知》还规定,对于开发企业将商品房预售资金挪作他用,或是将预售资金以划转、冲抵形式转作他用时,各级商业银行和工程监理公司要及时举报,配合相关部门查处,保证预售资金专款专用。
    《通知》中还指出,今后开发商在发布售房广告时,广告中不得含有融资、售后返租或承诺投资有回报等承诺性内容。而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预售广告。
    “房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市场开发、经销过程中,若屡次违规违法而不整改,主管部门将视其情节,给予暂停楼盘销售、停止交易登记、停止房产抵押登记及限制其资产转移、停止土地供应等7项处罚。”文星表示,重庆市实行商品房网上签约后,将全部实现网上交易,这是对房屋买卖合同规范化管理的一个很好的补充。同时,网上交易系统未来还将加大公示相关信息的力度。
    文星认为,对于有抵押的预售楼盘项目、开发商涉嫌违规操作等情况,在现有信息披露基础上,重庆市还将加大企业资信、奖惩情况等相关内容的介绍,最大限度地满足购房消费者对于信息的掌握。一旦发现开发商有违法行为,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将在售楼现场张贴违规违法公告,向社会揭示企业不良行为,并建议各类商业银行暂停发放贷款等措施,甚至取消企业开发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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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结”现行销售方式
    8月30日,济南网上售房系统公布了第一批在售楼盘数据。据悉,8月1日,济南市建委发布《关于实施房地产开发网络管理与新建商品房网上销售的通知》后,全市已有30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销售代理企业参加了培训,多数企业正在录入企业资质及项目等相关信息。
    济南市建委在通知中要求,今年8月20日后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一律通过网上申请并实行网上销售,新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企业资质升级的也必须通过网上系统进行申请申报。2006年8月20日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售楼盘,应填好《在售楼盘入网认证表》到济南市建委办理入网销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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