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6年9月6日在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召开了第五次会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到会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杨丹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关于同意挂牌出售广州市北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 全体董事参与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以下决议:
    《关于同意挂牌出售广州市北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股权的决议》(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8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一、为进一步整合公司业务,全面实施公司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建设面向珠三角的大型综合能源供应商,同意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基建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广发基建公司”)挂牌出售其持有的广州市北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北二环公司”)20%股权。
    二、董事会确认:经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广州北二环公司的价值进行评估,广发基建公司持有的广州北二环公司20%股权的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陆亿伍仟肆佰陆拾柒万玖仟玖佰贰拾元整(¥654,679,920.00)。
    三、同意将广发基建公司持有的广州北二环公司20%股权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挂牌价格不低于相应的权益评估价值。
    四、上述股权转让将根据进展情况,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办理广州北二环公司20%股权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的具体事宜。
    公司于2000年、2001年累计投入19000万元持有广州北二环公司20%股权,目前该项投资账面值为14625.83万元,若上述股权于本年度转让成功,将显著增加公司本年度净利润。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九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