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维卡纤维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公司拟对控股 子公司提供5500万元的贷款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13,62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董事会成员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部份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沈光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南京维卡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卡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河西支行(以下简称"华夏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2500万元的敞口提供担保(保证金50%)。担保协议将在华夏行同意维卡公司的申请后签订,期限自协议签定之日起一年。
    2、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南京维卡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卡公司")向招商银行南京珠江路支行(以下简称"招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3000万元的敞口提供担保(保证金55%)。担保协议将在招行同意维卡公司的申请后签订,期限自协议签定之日起半年。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人民币13,620万元。本次担保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维卡公司是由本公司出资75%、香港金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5%合资组建的一家以生产差别化粘胶短纤维及相关技术服务型企业,公司于2002年10月15日成立,注册资本800万美元;南京维卡公司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中央门外燕子矶伏家场。注册地点:南京市中央门外燕子矶伏家场;法定代表人:丁明国;经营范围:生产差别化粘胶短纤维及相关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分销);截止200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29668.5万元,负债总额19160.4万元;截止2006年8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4873万元,负债总额15557万元,主营收入22046万元,利溢总额1549万元,负债率不超过7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南京维卡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卡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河西支行(以下简称"华夏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2500万元的敞口提供担保(保证金50%)。担保协议将在华夏行同意维卡公司的申请后签订,期限自协议签定之日起一年。
    2、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南京维卡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卡公司")向招商银行南京珠江路支行(以下简称"招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3000万元的敞口提供担保(保证金55%)。担保协议将在招行同意维卡公司的申请后签订,期限自协议签定之日起半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会认为:维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资信状况好,有很强偿还债务能力,本次借款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其正常营运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13,620万元,不超过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30%,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九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