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9月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丹化集团将持有的丹东化纤7167万股法人股为厦门纺控与中国银行厦门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的质押担保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同日,将持有的丹东化纤7167万股法人股为丹东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丹东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质权人提出解冻为止。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办理完毕。目前,丹化集团已质押本公司法人股合计为14292万股,占总股本的36.65%。
    特此公告。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