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6年9月1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06年9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如期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2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1名,委托出席会议董事1名(其中:董事黎澜因公事委托董事徐文学出席会议),公司的5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虎廷先生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四川省电力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的报告书全文。
    二、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用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向乐山市商业银行市中区支行质押借款的议案;
    为了对公司现有银行借款进行统一调配、管理和降低财务费用及因贷款而产生的其他费用支出,公司拟对现有的贷款银行进行调整。
    2003年5月,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以拥有的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峨边大堡)2782万股股权质押给光大银行成都市分行,在该行办理了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业务。目前,公司在该行只有9月14日即将到期的票据380万元,其余借款已全部清偿完毕。在清偿完该笔银行承兑汇票后公司将及时解除质押给光大银行的峨边大堡股权。
    2006年8月,乐山市商业银行市中区支行同意对公司公开授信5000万元,期限二年,贷款按基准利率执行,银行承兑汇票缴纳50%的保证金,用公司所持有的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05年末,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股本3097万元,其中乐山电力出资278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9.83%,总资产7288.33万元,净资产6983.53万元,每股净资产为2.25元,资产负债率4.18%,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203.75万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九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