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6日表示,目前我国农村人身保险业务主要有两类,即保险公司受政府委托,经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社会基本保障的业务;另一类是保险公司开展各类商业人寿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保险业务。 这些保险扩大了保险的覆盖面,提高了保险的渗透度和影响力,在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减轻政府社会性事务负担、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农村人身保险市场已初具规模。各家主要中资寿险公司在不同程度上和不同范围内开展了农村人身保险业务,较受农民欢迎的产品类型主要包括意外险、少儿教育储蓄型保险、健康保险等;现有农村网点超过14000个,以集中模式、相对集中模式、分散模式和驻村业务员模式等四种网点布局模式覆盖全国30%以上的乡镇。
除传统业务领域外,保险公司还在五个领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试点。
一是积极参与新农合试点。保险公司主要在提供医疗费用审核报销服务、参与基金管理和方案制定、配合管控医疗行为等方面协助政府做好试点工作,在建立合作医疗管办分离运行机制、降低政府成本、控制运行风险、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参与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建设。保险公司主要依靠自身的服务网络、精算技术、专业人员等现有资源,为政府提供养老保险方案测算、资产管理服务,为参保农民提供养老金给付和相关咨询服务。
三是为流动农民工提供保险服务。
保险公司发挥集中管理优势,通过多种方式为农民工提供保险服务,尤其是异地赔付功能受到广大农民工的欢迎。
四是开展小额信贷保险业务。该业务投保简单,以借款农户为被保险人,农村信用社为第一受益人,费率低,保障高,从根源上解决了借贷难问题,为农村信贷资金系上“安全带”,让广大借贷农民吃下“定心丸”,有利于打造农村金融安全区。
五是开展计划生育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委托计生机构工作人员兼职代办计划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针对独生子女的学平险和寿险等业务。(江帆)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