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7日电(记者魏武)国家民委副主任杨健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2006年,中央对民族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数额将达到200亿元。
他介绍说,国家增加对民族地区的资金投入方式包括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财政转移支付、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付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方式。
此前,为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国务院决定从2000年起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支持民族地区的发展,并出台了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从2000年至2005年,此项转移支付数额累计达到389亿元。
杨健强表示,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也在加大。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大规模地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扶贫工作以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始终是中央政府重点扶持的对象。
截至2006年上半年,我国于1992年设立、主要用于解决民族地区发展和少数民族生产生活中特殊困难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规模已经达到5.7亿元。(完)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