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赵霞北京报道】
记者从深圳市总工会了解到,引起媒体广泛关注的“诉记者索赔3000万元”闹剧的富士康,至今仍未组建工会。
据深圳总工会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依照工会法的规定,企业人数达25人就必须组建工会。 ”而富士康公司在国内的员工人数已达8万人。
据记者了解,早在2004年深圳市总工会就组建工会一事与富士康便有所接触。更在今年年初便将富士康列入“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重点工作名单中。
早前,《第一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日报》刊登报道将富士康一家子公司的工作条件描写为血汗工厂,引起了富士康公司的最终发难———以名誉侵权为由将记者告上法庭并索赔3000万元。
“此事暴露出执法力度不足和监督机制存在问题”,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表示。他认为,工会作为劳动者权益的代言人,将在企业中起到监督和保护劳动者的作用。
郭军表示,总工会对与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不仅仅表示谴责,还会对职工提供更多的法律援助。他说:“总工会虽然没有具体的工作计划,但将围绕近期的热点问题开展工作。”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