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原定审理安排推迟一天,法院将审理结案时间推迟到9月9日
本报讯(记者张羽飞)东方电子(000682)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开庭审理期限将向后推延。昨日该案在青岛市中院完成了证据交换。据了解,由于原定两天的证据交换工作推迟一天,开庭审理期限可能将向后推延。
昨日上午,案件当事人双方向法院提交证据完毕,经过下午的核对笔录工作后,东方电子案此次诉讼的证据交换工作才告结束,比原定审理安排推迟一天。据悉,法院已将此案的审理结案时间推迟到9月9日。但双方代理律师均表示,审理安排还要等待法院的通知,但会积极促进本案的审理。代理本案100名原告的顾文江律师表示,因本案证据量极大,法院对程序上加以简化,前期双方只对证据的真实性发表看法,对于证据是否完整等方面将留到审理阶段加以考量。
据悉,在提交证据阶段,被告律师对原告方证据提出了20多种质疑,涉及身份证换代和开户证明等方面。被告代理律师、北京华堂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广亮告诉记者,对投资者的身份进行确定的目的是为了对善、恶投资者加以区分,如果出现身份证换代的情况,必须出示派出所的证明。
据顾律师介绍,此次对东方电子的再审,东方电子一方并没有拿出新的有利证据,而共同被告东方电子发行上市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此次则出具了两封来自相关部门的回函,但他认为来自烟台检察院公诉处及中国注册师协会的回函均存在问题,其法律效力尚需确认。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