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9月7日专电(记者王志)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了解到,为提高农村“五保”的供养能力,山东将连续3年共安排7500万元资金,重点支持财政困难县乡镇敬老院维修改造和房间配套设施购置,共惠及“五保”对象10万余人。
据了解,山东省从省财政重点扶持的51个财政困难县中,评审确定了540所急需维修改造且当地财政负担较重的乡镇敬老院。山东省财政将连续3年共安排7500万元资金,重点支持这些乡镇敬老院维修改造和房间配套设施购置。同时,对经济强县和其他县,山东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其自筹资金,改善乡镇敬老院供养条件。
山东省还提出,将积极建立完善以财政供养为主的省市县乡农村“五保”供养机制,力争到2010年实现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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