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新发自北京
啤酒业龙头企业青岛啤酒(600600.SH)今日发布10送1.5的股改方案,青岛市国资委先增持非流通股至32.56%,再做出10送1.5的对价方案。若股改顺利通过,青岛市国资委持股比例虽降到30.41%,但是仍为第一大股东,比国际啤酒业巨头美国安海斯公司(下称“AB公司”)所持股权比例高出3.41%。
此前,由于AB公司持股比例占青岛啤酒总股本的27%,而作为大股东的青岛市国资委持股比例是30.56%,与AB公司仅差3.56%。在这种情况下,在支付股改对价后,青岛市国资委第一大股东的地位有可能被AB公司取而代之,市场人士普遍担忧,“青岛啤酒”到时将变为“国内龙头的外国啤酒品牌”。
青岛啤酒发布的股改文件显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已间接将其持有的2925万股青岛啤酒的非流通股(占总股本的2.24%)分别出让给青岛市国资委全资子公司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青岛国信”)、独立第三方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国信”),出让比例分别为2%及0.24%。该部分股份的收购及处置尚需财政部审批同意。
由于青岛国信是青岛市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因此,青岛市国资委实际控制的股份由30.56%增至32.56%。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青岛市国资委、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青岛华青财务服务有限公司和山东国信为青岛啤酒全部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权比例分别为32.56%、1.46%、0.38%、0.24%。青岛市国资委所持股份占青岛啤酒全部非流通股份的94%。
按照10送1.5的股改方案,非流通股股东共需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3000万股,目前青岛啤酒非流通股股权共计45315万股,青岛市国资委直接和间接持股42598.4万股,支付对价后,青岛市国资委的持股数为39778万股,持股比例也相应由现在的32.56%下降至30.41%,而AB公司的持股比例仍然保持27%不变。
即如果10送1.5的股改方案最终获得通过,则青岛市国资委仍会稳坐青岛啤酒第一大股东的位置。
如10送1.5的方案最终未获通过,依10送3的对价安排测算,青岛市国资委股改后的持股比例将降至约26.5%,第一大股东地位将被AB公司取而代之。
青岛啤酒停牌日前一天的8月28日,公司股票报收于11.31元,上涨5.11%。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