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召开的钢铁企业应急预案实施与生产管理经验交流会上,国家安监总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贺黎光介绍,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应急预案体系已基本形成。
贺黎光说,从2003年底开始,在国务院应急预案工作组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国家有关部门完成了9个事故灾难类专项应急预案和22个事故灾难类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31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发布了有关应急预案,大部分市(地)和一些县也已基本完成了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发布。
目前,一些企业集中时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加快了应急预案编制步伐。也有一些企业在编制总体预案的基础上,其下属的各级企业单位也都编制了相配套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企业内部自下而上,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在应急预案编制方面,中央企业好于地方企业,高危行业好于其他行业领域的企业。全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框架基本形成。(新华社)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