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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9月8日在吉林市公司本部6205会议室召开。 有三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代表股份数8174.94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5%。会议由董事长范喜哲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会议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公司为满足晋升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标准要求,增强在市场开发中的竞争力,提高盈利能力,给股东以更好的回报,拟以2006年7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以200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资本公积金数额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8.18182股。本次共计送股13,500万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由16,500万股增加到30,000万股。
    有效票数8174.9463万股;赞成8174.9463万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未分配利润送股后使公司总股本由11,000万元增加到16,500万元;本次会议“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通过并实施后,将使公司总股本由16,500万元增加到30,000万元。由于以上两项因素变动,现提请将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0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有效票数8174.9463万股;赞成8174.9463万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麻云燕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