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副总经理周勤业昨天在上海表示,今年年底前将坚决要求上市公司完成“清欠”工作。如果年底不能完成,将请上市公司出面,以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此外,周勤业还透露,有关方面正在积极筹备推出备兑权证,并希望在近期有所突破。
周勤业是在昨天下午召开的“当前宏观背景下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新机遇”研讨会透露上述信息的。此次会议由中财期货与香港新鸿基证券共同主办。
在颇受关注的上市公司“清欠”方面,周勤业昨天表示,今年年底前将坚决要求上市公司完成“清欠”工作。“不完成清欠的公司,如果是国有企业,将由国资委予以处罚,民营企业则将请上市公司以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最新统计显示,至8月底,沪深两市共有276家上市公司完成清欠,74家上市公司部分完成清欠工作,合计清欠金额由7月底的144.92亿元增至167.09亿元,占所需清偿资金总额的比例则由32.18%提升至36.23%。但还有123家公司存在资金被占用问题,占用余额高达294.05亿元。由于仍存在占用问题的上市公司中有相当数量的公司存在股票被暂停上市、被实施ST、*ST等,下一步清欠工作任务艰巨。
周勤业昨天还透露,尽管此前中国借助股改之机已推出了不少权证产品,但这些权证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备兑权证,其中蕴藏较大的风险。从交易量上看,启动仅一年的内地权证市场,交易量已跃居世界第二,仅次于德国。“国外几百只权证的交易量都比不过我们的20多只权证,潜在的风险不言而喻。”
他表示,真正意义上的备兑权证具有稳定股价的作用。目前,上证所仍在积极筹备推出备兑权证,并希望在近期有所突破。
备兑权证(或称衍生权证)是按照发行人的不同划分的一个权证种类。备兑权证与普通认购权证的最大差别在于,备兑权证是由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而认购权证由上市公司发行。备兑权证所认兑的股票不是新发行的股票,而是已在市场上流通的股票。发行备兑权证不是上市公司的行为,不会增加股份公司的股本。作为金融衍生产品的一种,备兑权证具有价值发现、提高组合收益率、利于参与国际竞争等多重功能。据海外市场的实证研究结论表明,推出备兑权证,对活跃标的股的交易大有益处。当投资者行使认股权利时,使股票资产实现转移流动,解决了因市场流动性下降而带来的操作不便等问题。 (责任编辑:陈晓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