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中车汽修(集团)总公司和中国化工装备总公司通知,中车汽修(集团)总公司和中国化工装备总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车汽修(集团)总公司和中国化工装备总公司公告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6]190号),对公告《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同意豁免中车汽修(集团)总公司和中国化工装备总公司因控制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12192936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6.45%)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附后。
    特此公告。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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