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办公楼一楼报告厅。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9月8日14:00。
    5.主持人:董事长朱江洪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9月8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06年9月7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06年9月8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4名,代表股份504,205,4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2.6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8名,代表股份443,417,3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5.0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156名,代表股份60,788,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55%。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下列议案:
    1、会议表决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502,579,3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8%;反对85,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弃权1,54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1%。
    2、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投资新增360万台压缩机产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3,093,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8%;反对74,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弃权1,037,0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1%。
    3、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投资新增300万台/套空调产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3,022,9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7%;反对259,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5%;弃权922,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8%。
    4、会议审议了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
    4.1、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3,068,9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7%;反对631,8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3%;弃权504,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0%。
    4.2、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3,047,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7%;反对803,2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6%;弃权355,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7%。
    4.3、会议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格力电器A股股票的议案》,如下:
    4.3.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497,654,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70%;反对648,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3%;弃权5,902,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7%。
    4.3.2、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与募集资金规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25亿股(含1.25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发行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497,654,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70%;反对648,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3%;弃权5,902,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7%。
    4.3.3、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家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优先向公司的经销商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497,647,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70%;反对654,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3%;弃权5,902,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7%。
    4.3.4、锁定期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投资者认购的股份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497,654,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70%;反对648,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3%;弃权5,902,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7%。
    4.3.5、定价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董事会公告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90%,即不低于每股7.70元。
    表决结果:同意497,647,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70%;反对654,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3%;弃权5,902,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7%。
    4.3.6、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的6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497,647,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70%;反对648,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3%;弃权5,909,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7%。
    4.3.7、上市地点:在锁定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497,647,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70%;反对648,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3%;弃权5,909,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7%。
    4.3.8、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项目内容
1 新建年产300万台套的家用空调生产基地 50,080.00 新增300万台套/年空调产能
2 投资新增360万台压缩机产能 65,534.60 为公司空调生产做配套
合计 115,614.60
    以上拟投资项目共需资金115,614.6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则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497,647,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70%;反对648,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3%;弃权5,909,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7%。
    4.3.9、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由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本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497,647,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70%;反对648,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3%;弃权5,909,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7%。
    4.3.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497,647,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70%;反对648,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3%;弃权5,909,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7%。
    4.4、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497,647,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70%;反对648,2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3%;弃权5,909,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7%。
    5、会议表决通过《变更股东监事的议案》,选举刘旭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任期至2009年5月。
    表决结果:同意502,330,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3%;反对6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弃权1,809,9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6%。
    以上决议除第1项、第4.3项以及第4.4项为特别决议外,其他决议均为普通决议。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春璞
    3.结论性意见: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六年九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