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8月19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前对留存未分配利润进行特别分配的议案》,该分配方案为每10股现金分红1.80元(含税)。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于2006年9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告,并同时刊登关于招行CMP1(招行认沽权证)行权价格变更的提示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告)。同时,公司可转债转股代码“招行转股”(190036)将于2006年9月14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暂停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在转股代码暂停交易期间,公司可转债停止转股。为此,公司特别提醒欲享受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前对留存未分配利润进行特别分配的可转债投资者,请务必在2006年9月13日之前的正常交易日进行转股。
    根据“招行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本公司实施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前对留存未分配利润进行特别分配后,将不对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前对留存未分配利润进行特别分配已经2006年8月19日召开的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2006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