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周炳林
在一些监管与经营不分的行业中,组建独立的商业性运营公司接管行业的企业类业务,一般都有“市场化”的美名。近日,邮政系统监管和经营分开的改革正式启动,从9月4日起两周内,国内30个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将陆续成立,这些监管机构将接受国家邮政局的垂直领导,而邮政的企业类业务将由新组建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接手。
如同以往电信、电力的此类改革,在本次改革引来诸多的讨论声中,监管与经营的分开基本被认为就是市场化,并成了很多论述默认的前提。但实际上,监管和经营分开可能仅仅是一种厂商化,而“厂商化”不等于“市场化”。
全面地讲,向着市场经济改革应该包含以下两条路径:一条是“市场激励结构”的路径,一条是“市场竞争结构”的路径。市场激励结构的构建主要在于经济体内部,激励结构的有效构建可使企业经营者的权责利与企业效绩密切挂钩,改变原来企业经营慵懒无力的局面,大概对应着以上所谓的“厂商化”;而市场竞争结构的构建则主要在于经济体之间,打破各种人为的垄断,培育有效竞争可使企业在竞争压力下不断的创新进步,这也将改变企业经营慵懒无力的局面并使消费者不断得到实惠。为此,“厂商化”之外,市场竞争的培育是市场经济的另一应有之义,“市场化”不能等于“厂商化”。
从目前的情况看,原有经济体制的激励不足问题现在的解决速度相对较快,随着民营经济份额的增加和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改革,多数企业距离利润最大化的标准化厂商目标函数并不远,具备了典型的“厂商特征”。应该说,解决激励问题对于提高经济效率有着重要的作用,也是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一个深层次因素。但是,市场竞争结构问题的解决却相对滞后。一些产业运营经济体具备典型“厂商特征”之后,市场竞争的培育没有跟进,“厂商化”后的行业经济体在行业竞争结构的构建中有较大的话语权,一些行业垄断被不断地正当化,人为的而非供求因素引起的市场供求双方力量对比极不平衡。
虽然,从经济学理论上讲,内部激励与外部竞争均需构建,任何一种缺失都将会没有效率。但是,解决内部激励而没有解决外部竞争则可能有更危险的结果。这时,不仅有垄断形成的效率丢失,还有严重的社会公平问题:“厂商化”后的垄断庞然大物借助垄断之力轻而易举地从消费者身上榨取大量剩余,向着自身利益最大化一路狂奔。而从目前邮政体制改革的进程看,这一危险是存在的,新组建的商业性运营公司可能将拥有350克以下的寄送业务的专营权,“厂商化”后的经济主体获得了垄断权力。
总体来看,我们的市场经济发展至今天应该说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大多数行业在企业内部激励增强的同时,行业竞争也在不断的深化。然而,市场化的过程天然存在一个矛盾的地方,激励的构建使得任何一种经济体都更加愿意获得一种垄断权力,这不仅有大国企,甚至还包括了一些民营大企业。这些经济体在谋求垄断的时候,一般以“负担补偿”和“规模经济”作为说辞。尽管这些说辞有时确实是存在的,但是,负担补偿需要严格的成本收益分析,而规模经济所引发的“自然垄断效率”的适用则常常被扩大化,这时便需要一个公平的监管者,其重要职责便是洞察这些说辞,抑制厂商不轨意愿的实现。
可见,监管者应清楚认识到,当行业内的某一特定运营者在一个已经开始竞争的行业复求垄断,意图进行一种“经济帝制”复辟的时候,往往难逃当年袁世凯的下场,要市场化,不要厂商化的乡亲们不会拍掌,只会在族谱上将其除名。 (责任编辑:崔宇) |